愛吃香瓜的女孩提示您:看後求收藏(第四十二章 巷戰,王牌軍婚之持證上崗,愛吃香瓜的女孩,啃哥小說網),接著再看更方便。
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/暢讀/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,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。
。
“兔子,你還好嗎?兔子!”王剛和謝銳城一邊反擊一邊跑向暴炸處,大聲的喊丁勇。
丁勇等頭暈目眩和耳鳴好一點,掙扎的扒開身上的土搖晃的爬起來。“沒事,死不了。”
王剛看他手裡提著的小男孩,知道了他為什麼冒死往外衝的原因就講:“我們子彈所剩無幾,得快點離開。”
他們還能安全的說上兩句話,這要多虧那個死掉的火箭筒手。他那一炮把牆轟掉大半,掉落的泥土廢墟在狹窄的巷子裡形成不怎麼完美的掩體。
丁勇透過突起廢墟的缺口看到向他們逼近的敵人,乾脆利索的講:“走!”
此時不走,留著捱打嗎?
但他們跑再快,在這種直線條的巷子裡也快不過子彈。
丁勇在拐了兩個彎後,看還是筆直的巷子,直接踹了扇門,和戰友進入強闖的民樓就重新將門掩上。
王剛和謝銳城兩人貼在門上聽追兵的腳步聲過去,對丁勇點了點頭。
得到片刻的安全,丁勇把小男孩放下,並告誡他:“馬上回家去,別在外面亂跑。”
小男孩睜著明亮的眼睛看他。
這裡的小孩眼睛都非常漂亮,那雙眼皮比言曦的還雙,這使得他們眼睛非常大,也非常的漂亮。這個言曦沒法比,是基因問題。
丁勇沒再管男孩,撥弄了幾下頭髮,將頭上和身上的土抖掉就叫上戰友走。
“你們想要槍嗎?”小男孩叫住要走的幾個大兵。
丁勇和王剛、謝銳城看了他眼,沒有在意的繼續走。
小男孩想了下,箭步如飛的跑著追上去,拉著剛才救他的大兵的手講:“我可以幫你們,真的,我知道怎麼躲開外面那些人離開這裡,還可以給你們許多槍、子彈、手榴彈甚至是火箭彈!”
聽小孩熟練的說出這些武器名稱,並像老鴇或走鬼拉客的語氣,丁勇想也許剛才沒必要救他。
不過再來一次他也還是會救他。不管如何,他只是個孩子,即使他純熟的適應了這個國家的生存法責,那也不是他的原因。
丁勇沒有停下腳步的講:“就算有武器我們也沒錢。小鬼,你快回家去。”
“不用錢!”小孩似乎生氣了,他大聲、認真以及很有魄力的吼:“你們剛才救了我,我會幫助你們的!”
這下丁勇停下打量他,問他。“你真能弄到槍?”
“能!”小孩很堅定的點頭,又很強勢的講:“你們跟我走,我帶你們去!”
丁勇看王剛和謝銳城兩人,徵求他們的意見。
王剛和謝銳城示意手裡快沒子彈的槍。
沒有武器的他們,此時去哪裡都危險,如果這小鬼有辦法的話,去看看也沒什麼。
丁勇得到戰友們的回應,對小孩講:“帶路吧小鬼。”
小孩一邊帶路一邊講:“我不叫小鬼,你們可以叫我阿爾法。”
“嗯,阿爾法,你好。”
對他敷衍的話,阿爾法有點不高興,不過他也沒有非常在意,步伐矯健,不比他們大人慢的走在前面。
丁勇看著他敏捷靈活像猴子帶著他們左拐右拐,在長達將近半個小時的穿梭中,他們竟真沒碰到那些恐怖分子。
阿爾法帶他們走出迷宮般的巷子,快速穿過一條馬路停在一扇看起來豪華不少的大門前。
阿爾法敲門進去,看到院子裡的男人就跳起來大叫:“三叔!”
被叫三叔的是個四十歲左右,有點微胖的男人,看起來非常普通,沒有特別之處。
三叔似乎很喜歡阿爾法,看到他先是笑,後見他滿身土就開始訓他。
阿爾法大叫:“三叔,我才沒有頑皮,是剛才有人想殺我!”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