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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指著他們的鼻子,罵他們是小偷,說他們偷走了嬌嬌的零花錢——嬌嬌是他和新娶的老婆,生下來的女兒。

人如其名,被嬌寵著長大。

不管他們兄弟二人如何解釋,父親就是不肯相信,還拿起後媽遞過來的雞毛撣子,要狠狠教訓他們。

那時哥哥知道,解釋是沒有用的,有了後媽,就會有後爹,所以他放棄瞭解釋,只是擋在林時桑的面前說:「不要打阿時,他身體不好,要打就打我!」

林時桑記得很清楚,那天晚上,自己沒有挨一下打,但他哭得好慘。

一直以來,他都知道,自己就是個拖油瓶,一個大累贅。他就不應該出生的。

如果沒有他,媽媽就不會死,父親也不會再婚,哥哥依舊是父母掌心裡的寶貝。

從那時候開始,林時桑就特別渴望自己擁有一副健康的身體。

如今,這個幾乎是不可能的好運,居然憑空落在了他的頭上。

林時桑發誓,不惜一切代價,也要完成任務。

他一定要活著回去,健健康康地回家。

所以,莫說是跟師尊雙修了,就是被師尊榨成碎屑,他都願意。

「師尊,弟子是真心喜歡師尊的,願意為師尊做任何事情。」

林時桑有些難為情,畢竟之前再怎麼跟師尊胡來,都是在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。

眼下他意識清醒,實在是難以啟齒。

但再難以啟齒,他還是啟齒了,一邊顫著手,將鬆垮的衣服拉開,一邊努力仰頭,面露微笑地說:「就讓徒兒好好侍奉師尊罷?」

白秋意聽罷,濃眉狠狠蹙緊了,隨即,他低聲笑了一聲,收起了長劍,也收回了腳。

抬手捏正林時桑的下巴,好像挑揀貨物一樣,打量著他的臉。

片刻之後,白秋意才低聲問他:「你確定要侍奉為師麼?不後悔?」

林時桑:「……」

還有他後悔的餘地嗎?

剛才師尊的劍,差點把他直接變太監。

雖然他沒搞過物件,但系統提示了,斷袖之癖,主要就是講究雲雨之歡,抵死纏綿。

還說,床榻之歡就是最好的催化劑,能讓不熟悉的兩個人,迅速熟悉起來。

不管怎麼說,林時桑咬了咬牙,把心一橫,點頭道:「是!徒兒要侍奉師尊!」

此話一出,他頓覺捏他下巴的手,越發用力了。

疼得他眼淚都要冒出來了。該死的小怨婦,一直捏他下巴做什麼?

難不成……難不成想用一用他的……他的嘴?

這個想法才一冒出來,林時桑的眼睛就陡然睜大了些。

心裡琢磨著,沒關係,物競天擇,適者生存。

他就好比深山老林中的雄獅,猛虎,野狼,師尊就好比白鹿,兔子,小狐狸。

獵殺的最終目的,不就是為了「吃」嗎?

哪種吃,不是吃?過程不要卡得太死。

就在林時桑閉著眼睛,張著嘴巴,準備好迎接師尊之時,一顆圓溜溜的東西。

突然被塞到了他的嘴裡。他先是一愣,下意識要往外吐。

耳邊立馬傳來了師尊的聲音:「別吐,這是夜明珠,很珍貴的。」

把林時桑洗刷洗刷,拉街上論斤稱的賣,也買不起。

頓了頓,他又笑道,「你也不想待會兒發出聲音,吵醒雪瓊罷?」

林時桑仔細一琢磨,竟然覺得有點道理,甚至還暗暗想著,師尊真是體貼入微啊。

於是乎,他乖乖含著夜明珠,緩緩躺在地上。準備好迎接師尊了。

臍橙嘛,這個他知道的。

系統傳輸過來的資料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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