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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知道自己每次醒來後,外面的天色都會換一輪。

約莫睡了有五六天,林時桑到底還是因為過於飢餓,而不得不起身。

再不吃點東西,墊墊肚子的話,他很快就會跟棺槨裡的老兄一樣,腐爛成一堆白骨。

林時桑餓得難受,要不是因為覺得太噁心,而無法入口,他都想試一試,常年吃腐肉為生的臭老鼠,吃起來是什麼滋味。

想來應當同竹鼠的味道差不多,也許肉質會更加鮮嫩。比較適合烤著吃,把老鼠皮扒乾淨,放在火堆上烤,等烤得油滋滋的,顏色金黃。

葷香味就出來了。

光是這樣一想,林時桑的口水就沒有出息地往外淌,看著棺槨角落裡,正啃他鞋底的灰撲撲大老鼠。目光都熾熱了許多。

但林時桑還是沒有饑渴到如此地步,堅決守衛著最後的底線。不到萬不得已,他還是不想吃老鼠。

林時桑強迫自己不要再去想著吃老鼠,勉強起身,吃力地將棺槨蓋子推開,明媚溫暖的陽光,瞬間灑了下來。

他深深呼了口氣,又覺得自己活過來了。

但是,小心駛得萬年船,有了上一回的逃跑經驗,這次林時桑很明顯謹慎了許多。

為了不被白秋意再度逮住,他不僅需要隱姓埋名,還得喬裝改扮才行。

但俗話說得好,最危險的地方,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

林時桑由此可以延伸出一個至理名言,那就是看起來越沒問題的地方,就越有問題。

所以,他打算反其道而行,不僅要喬裝改扮,還得打扮得驚世駭俗,完全顛覆他此前的形象才行!

不僅不能走在路上畏畏縮縮,賊眉鼠眼——否則,白秋意不抓他,當地的縣衙都得抓他——還得儘量惹人注目才行。

最好就是男扮女裝,還得在胸前墊倆大饅頭——不行,才一想到饅頭,林時桑的口水就又流出來了。

他吃力地往棺槨外面爬,心裡又暗暗琢磨開了。以往他男扮女裝,都是在白秋意的逼迫之下,萬般無奈之舉。

那麼,白秋意肯定想不到,林時桑竟然為了躲他,而自願穿女裝!

光是穿女裝也不行,哪怕弄倆大饅頭,還是不行,必須想點損招……

要不然,把肚子也墊墊,裝孕婦?

林時桑覺得此法可行,白秋意肯定做夢都想不到,他居然無恥到一個大男人去假扮孕婦!

還是那種懷胎八月,眼瞅著就要生產的孕婦!

因為長時間飢餓的緣故,他的手腳一點勁兒都沒有,差點沒從上面摔下來,好不容易從棺槨裡,爬了出來,林時桑氣喘吁吁,癱軟在地,好半晌兒沒爬起來。

一邊喘氣,一邊繼續想。

這還不夠,越是細節縝密的謊言,越是容易令人信服。一個懷胎八月的婦人,不好好在家待著,在外頭招搖過市,太不合常理了。

所以,他還得給自己編造一段不凡的狗血經歷,譬如,他的夫君出軌了他的妹妹,然後私吞了他的家產,並將懷胎八月的他,趕出家門,任由母子二人自生自滅。

再譬如,夫君意外慘死,留下了懷有身孕的妻子,哪知小叔子狼子野心,居然夥同外人,誣衊他在外偷野男人,還指責他腹中揣了個野種。

不僅吞併夫君生前給他們母子留下的家產,還要拉著他沉塘。

再再譬如……這例子就多了,反正只要足夠狗血,足夠悲慘,就很容易吸引別人的眼球。

到時候,無論走到哪裡,林時桑都會遭人指指點點,議論紛紛,他這個人會迅速讓方圓百里的老百姓熟知。

如此一來,就達到了林時桑的目的!

林時桑覺得自己簡直太聰明瞭,並且幹勁兒十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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