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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就叫藍水晶戰甲,當然,名字還是先不要刻了,客人想起什麼名字,你就刻什麼名字!一個字十個金幣。”
金嘟囔著抬著甲走下樓去,在良心和麥酒之間終於選擇了後者。嘴裡罵的卻是:“吸血鬼!!食人的豬!!守財奴!人形的老龍!!”
羅格只堅持賣高質高價的產品,理由非常充分:“能買得起這些裝備的主,都不在乎錢!只要東西好,不在乎多點少點的。什麼樣的人是我們最好的主顧??不是那些有錢且識貨的冒險者,而是那些有錢沒處花的貴族公子哥,對,就是倫斯那樣的。#!$!%不要動手啊!不賺他們的錢賺誰的錢?所以我們不賣對的,只賣貴的。”
其次在於羅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觀裝飾及一些不實用的噱頭。比如這件藍水晶戰甲,重量極輕,僅相當於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,物理防禦和魔法防禦效果都不錯,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。可那個照明術,融合之後作用僅是使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,光芒更加柔和誘人,卻半點實用效果也沒有。至於佛朗哥設計的那些裝飾,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對作戰沒有任何幫助。不過羅格卻說:“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聖騎士們該穿的。它是賣給真正的聖騎士的嗎?當然不。有哪個聖騎士會穿這個?我們要賣的是那些想成為聖騎士的大貴族的公子們,你指望他們會真正到哪個危險的洞窟去冒險嗎?他們只會穿著去打獵!所以式樣和品味更加重要,要讓他們在無知的少女面前象個英雄。戰神之錘不準備成為大軍火商,而是要變成象紫天使珠寶、香格里拉溫泉那樣的貴族名牌。”
眾人聽了無言。從此吸血鬼羅格的外號不脛而走。
“戰神之錘”生意迅速的火暴起來,一個月來雖然只賣出了一把騎士長劍,一支騎士戰槍,以及一套騎士重甲,(這是費斯的全部產能了) 卻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資的一萬金幣成本,還賺了三千金幣。
午後的陽光懶洋洋的照在靜靜流淌著的帕斯河上,寬闊的河面鍍上了一層鱗鱗的金色。一隊盔甲鮮明的斧槍騎士正悠閒的沿著河邊巡邏,為首的騎士身著墨綠色的胸甲,其餘的則是土黃色的法爾堡騎士團制式騎兵胸甲。
墨綠甲冑的騎士正是凱特,那件甲就是讓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靈騎士半身甲,是在黑精靈的血中浸泡後,又加持了護盾魔法後製成的,各種防禦力都很優秀,特別是對黑暗系的法術有特效。凱特到了法爾堡後,騎士團長溫寧頓勳爵對他很照顧,讓他率領遊擊騎兵小隊。一隊法爾堡遊擊騎兵有五十至六十個騎兵,而本來以凱特小隊長的身分,至多隻能帶領二十個騎兵。遊擊騎兵介於重灌騎兵和輕騎兵之間,一般穿半身胸甲,武器選擇多為刺砍兩宜的斧槍,所以也常被稱為斧槍騎兵。遊擊騎兵一般在法爾堡周圍三百里左右巡遊,每次出動要在野外讀力生存一週左右,巡邏時遇到小隊的盜賊和魔獸就聚而殲之,遇到大隊敵人則回堡報訊。不過法爾堡已經幾十年未遇戰事,遊擊騎兵更多成為對騎兵的一種訓練。
自到法爾堡二個月以來,這是凱特第三次率領遊騎兵小隊出動了。陽光明媚,河面上飄著幾隻漁舟,時時有漁歌傳來。河邊是綠油油的田野,遠處的魔域森林也顯得寧靜詳和。凱特心曠神怡,這簡直就是旅遊嘛,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盜賊團的影子也沒見到一個,到處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。凱特算算出來也有五天了,揮揮手,喊了一聲:“兄弟們,收隊了!”一隊斧槍騎士紛紛掉頭,向法爾堡晃晃噹噹的走去。
法爾保騎士團共有7000人,其中2000騎兵,4000步兵,還有1000的雜役兵。畢竟是二線軍團,平和的曰子過得多了,溫寧頓勳爵的這個騎士團戰鬥力也就平平。
羅格等人早已經適應了法爾堡的生活,就是說,摸清了當地的歡場和酒館。當中也少不得跟冒險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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