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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客能拿出5000兩鉅款為一個青樓女子贖身,必然不會是普通的市井無賴。多半是官宦世家子弟,或者新興的豪商巨賈。
按理說來,月琴到這樣的鉅富人家做妾,應該不會受什麼苦。不過一個大活人不翼而飛,李十三覺得有些不舒服。況且受人之託忠人之事,總要把事情弄個明白清楚,否則無法向劉維寧交代。
他拒絕了一千兩打點,又把麗春院幾十個姑娘全找出來審了一遍,希望從口供中找到一些線索。不過那醉豪客每次來都只點月琴,其他姑娘也說不出有價值的東西。
李十三越審越感覺很奇怪,原來月琴姑娘只在安南時大紅大紫過一陣,這兩年來到廣州,往來的名流已經少了很多,可以說有點“過氣”。如今竟有人出5000兩銀子為一個過氣紅牌贖身,這本身就很不可思議。
要知道李十三做到八品實職,一年的俸祿才三十多兩,再加上各種冰炭補貼,全年總收入不超過一百兩。五千兩這個數目,他不貪贓枉法的話,一輩子都賺不到。
醉豪客就算痴迷月琴,也沒有必要花十倍的大價錢買個人,做這種被人恥笑的冤大頭。
更奇怪的是,整座麗春院上下,竟然沒一個人知道醉豪客的真實來歷。有人說是安南海商,也有人說是廣西米商,還有人說是北方來客,眾說紛紜。只知道那人自稱姓吳,大家都稱他為吳公子。
和月琴相熟的一個姐妹湘玉稱,月琴從沒透露過有人會為她贖身的訊息,昨夜卻匆匆和她告別,想必是和醉豪客約好了。
然而李十三卻知道,和月琴約好的那個人是自己,根本不是什麼吳公子。
後面一連十幾天,李十三都派人留在麗春院蹲點,又調遣人手到全城各大妓院明察暗訪,希望把那吳公子找到。
然而那吳公子卻彷彿人間蒸發一般,帶著月琴這個大活人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又過了半個月,售房夥計傳來訊息,新宅子的文書手續辦妥,即日可以入住。
這日,第一師炮兵千總張永元,警衛團千總崔大器等十幾個新舊同僚齊聚新宅,為李十三賀。
席上眾人推杯換盞,都誇這個宅子確實不錯。鄰鬧市卻不喧囂,江河之濱卻無洪澇之虞,真是個風水寶地。
眾人談起五年前的光景,都唏噓不已。那時候朝廷僅剩一隅之地,將士們莫說宅子,連立錐之地都沒有。
如今軍隊征戰百勝,糧餉充足;朝廷良相在朝,千萬治民在野。大明中興在望,將士前途光明。
李十三雖然不能繼續征戰立功,可當上親民的官,還買了新宅子,很不錯了。唯一缺憾就是新宅裡少個女主人,冷清了些,否則李十三這輩子就圓滿了。
酒到酣處,李十三忽然悶悶不樂,提起麗春院遇到的怪事。
崔大器問道:“陛下不是有令,城內百姓無論男女老幼,無論是否戶主,都必須到巡檢司登記來著?說是買房必須有戶籍,廣州戶籍優先。巡檢司按圖索驥,把這個吳公子找出來應當不難。”
李十三無奈嘆道:“本地百姓才登記戶籍,各地行商眾多,別人不買房,亦或找個閒漢幫買,不需要非得到巡檢司辦暫住文書。廣州這麼大,找個人簡直就是大海撈針,比登天還難。”
眾人連連點頭,都說這個戶籍制還有漏洞,沒比以前的裡甲制強多少。
李十三道:“按上官的意思,為了讓廣州商業興盛,並不強求所有行商必須登記,也不許巡檢隨便向行人盤查暫住文書。那‘吳公子’平日只住妓院,妓院又不查身份文書,當真被他矇混過去了。”
一人巡檢司同僚抱怨,陛下英明神武是沒錯,不過對官員太嚴厲,對商賈又太寬容了。
現在廣州很多小報都專挑官員的錯處來寫新聞,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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