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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大明天子移蹕瓊州城,從安南緊隨而來的商人越來越多,僅一個多月時間,街頭巷尾就充滿了商賈之氣。
在街頭的幾個高檔茶館,每天都坐滿了各色各樣的人,他們在喝茶談天交換商業情報,捕捉髮財的機會。
他們談論得最多的,要麼是高雷廉糖貨,要麼是甘蔗種植園,不過這些都只能停留在“談”的階段。
糖貨就不說了,隨著海峽對岸大肆抓捕行商,現在採購只能靠走私,數量很少,根本不能滿足這些大莊家的胃口。
種植園計劃固然很誘人,然而沒有充足的人力,始終是無源之水,無本之木,只能停留在選址、考察的階段。
為了採購今年的糖貨,商人們都預留了大量資金,既然一時半會花不出去,最終只能把目光放在開鹽場上。
根據朱由榔釋出的政策,任何人只要在官府註冊一個公司,然後以公司的名義交一萬兩費用,就可以獲得許可文書,在海南開闢鹽田。
商人們對交錢買文書並不陌生,以前鹽商每年都必須向廣東鹽課提舉司交一大筆錢,才能成為官府承認的“場商”,得到支鹽的資格。
然而必須要到官府註冊“公司”這個限制,讓商人們頗感猶豫。
按他們的理解,公司就是商號的另一個稱呼,沒有什麼新鮮的。兩者最大的區別,就是能否得到官府承認。
商號可以隨便立,只要花錢找木匠做個牌匾就能開業;公司則必須向官府上報,把所有股東的姓名籍貫,出資銀兩,佔股份額都講個清清楚楚,才能正式成立。
在這種情況下,成立公司無疑等於告訴官府自己有多少錢,讓人產生被朝廷拿捏的擔憂。
找人頂替或胡亂捏造一個名字作為股東也不可行,因為根據朝廷最新頒佈的“大明公司法”,官府會根據註冊時上報的資訊頒發文書,並以此作為分辨公司所屬的最終憑據。
找人頂替有可能變成為他人做嫁衣,只要頂替的人夠不要臉,就能鳩佔鵲巢,成為實際的東家。胡亂捏造一個名字更不可行,只要查無此人,公司就變成朝廷的了。
在一片觀望中,只有十幾個和朝廷走得特別近的大商人註冊了鹽業公司,獲得製鹽資格。
到了五月末,眾多小商人驚訝地發現,開鹽業公司比想象中還要賺錢得多。
新鹽商拿到許可文書之後,第一件當然是招募人手到灘塗開闢鹽田,第二件事則是到下龍灣購買無煙煤,然後用海船運到儋州、臨高,給煮鹽的大鐵鍋提供燃料。
因為無煙煤價格便宜,又比柴火耐燒得多,所以煮鹽的成本並沒有比曬鹽高多少。
透過煎煮得出的海鹽雪白精細,質量上乘,很受高雷廉過來的鹽梟歡迎。最重要是產量不會受到鹽田面積的限制,只要無煙煤供應得上,想煮多少都可以。
當然,最省錢的方法還是曬、煮同時進行。先用鹽田曬出濃縮的滷水,然後再用鐵鍋熬,這樣成本還能進一步降低。
這個發現讓很多觀望的商人拍爛大腿,如今的許可文書價格雖高達一萬兩,卻能管十年,而且朱由榔承諾過,為文書續期時也不會漲價。
只要產量提升,等於許可文書和鹽場租金的成本攤薄了好幾倍。如此一來,用煤煮鹽所提高的成本就不算什麼了。
精明的商人馬上意識到這一點,然後很快克服了對官府的恐懼,籌錢合夥註冊公司,申請開辦鹽場。
大明公司法並沒有規定公司的股東數量,他們認為十幾個人合股投資一個鹽場更為保險。如果賺得多,到時再自己新開一個也不遲——公司法也沒有規定一個人能開幾個公司。
朱由榔也很快注意到這個現象,對商人們鑽空子的能力哭笑不得。
當初許可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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