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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疊在一旁,起身作揖,也向陳書吏一揖。
“葉通判,你寫個文書,調這位陳書吏去籌事房去。”同知吩咐道。
他見同知開宗明義,便笑道:“在下這就寫。”
葉永甲抽出一張白淨的紙,拿起筆,不緊不慢地寫;同知就坐在旁邊和書吏吃著茶,書吏倒輕鬆,和他有說有笑。
“寫完了。”通判把盧德光的印章蓋在紙上,然後遞與同知過目,陳書吏倚在一邊眯著眼睛細瞧。
“怎麼只蓋知府的章,通判的章呢?”
“對啊,怎麼回事?”陳書吏疑惑地望向他。
“通判乃知府的下屬,蓋個知府章就可,這是慣例。”
“不行。到時候盧大人回來,你得擔責!”同知嚴厲地敲了下桌子。
葉永甲笑了:“同知大人您看,這知府衙門的章由府內官吏管理,與同知衙門互不統涉,盧大人一還,看見知府的章就明白了,不是處置我就是處置別人。到時候同知一說,我定會擔責的。”
他講的條理具備,弄得陳書吏有些糊塗,問同知道:“他說的是不是正理?別被他矇騙過去了!”
“皆是這處的慣例,正理。”同知解釋道。陳書吏點點頭。
同知拿過公文欲走,葉永甲一把拉住,弄得他稍有恚顏。
“還有事情沒完,”葉永甲溫和地解釋著,“這公文不頂用。”
“還要幹啥!”陳書吏不耐煩了。
“陳書吏你看,知府外出巡察,不說陳州的官吏,就滿城的百姓都應知道了。知府都不在城內,哪有人蓋這章?籌事房的人肯定不認。所以還要一枚章,就是同知的印章。因為同知乃代知府處理政務,所以同知的章便如知府的章,還需要蓋知府的章是因為……”
“打住,打住!簡單說吧。”陳書吏腦袋轉得都快暈了。
“簡單來說,沒了同知的印章,這公文就是廢紙一張。”葉永甲臉朝著同知,說道。
“那就蓋。”陳書吏也睃一眼同知。
同知面色難堪,雖知道自己的章蓋下去就麻煩大了,但事已至此,又不敢駁回陳書吏的話,便深吸一口氣,咬咬牙,從身上拿出印章來,走到那張紙跟前:
“我來蓋。”
章深深地印了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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