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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小時後,此時已是晚上十點多快十一點了。
李紅葉到來。
任寧還沒有說話,李紅葉已是先開口道:“任道友可是想好了嗎?”
“你為何這麼幫我?”
任寧沒有回答對方的問題,而是說出了自己的疑問:“照理說你和雪萍認識的時間不短,如果真需要人引薦,應該是找她而不是找我。”
“再者說,蓮花觀也不是龍潭虎穴,真有所求,你也完全可以直接上門去找我師父。”
李紅葉沉吟了片刻,這才說道:“如果我說,我曾經遇到一位高人,高人給我指了條明路,讓我在媽閣等一位我的貴人,並留下了'蓮花'、'二十六'、'任',這三個關鍵詞,你相信嗎?”
任寧緩緩點了點頭,又搖了搖頭,說道:“你若說有沒有人能夠提前預知一些事情,留下線索,這樣的事我是相信的。但是,你如何讓我相信你所說的是真的?”
“這的確是個問題,畢竟人心難測,更何況我還是個妖。”李紅葉自嘲了一句之後,反問道:“那你覺得我怎麼做,才能讓你相信?”
任寧沒想到對方竟然把皮球踢了回來。
實際上,他已經有些相信對方是真的想要來幫助自己的了。
畢竟不管怎麼說,自己之前可是答應了人家,要帶對方回蓮花觀的。
他無奈的說道:“咱們認識的時間不長,對彼此都不夠了解,但是我答應了你的事,自然是會做到的。你放心好了,我肯定會帶你回蓮花觀去見我師父的。”
任寧並沒有說出用什麼方法可以讓自己相信之類的,對方用一枚果子為代價,早就付過報酬了。
只是,哪怕如今自己有可能會有危險,但也不想有個不瞭解的人,哦不,是不瞭解的妖跟在自己身邊的。
人世間的事,就是這麼的奇妙。
他見到了唐嫣,就想著往上貼,而見到了李紅葉,卻是心懷戒心。
李紅葉有些急了,說道:“難道雪萍沒提醒你嗎?你一個瑤光境的菜鳥卻擁有一件很多玉衡鏡都沒有的法寶,這事不說出去也沒什麼,可現在大半個媽閣修行界都知道了,到了明天,只怕連香江、寶島那邊的也都會知道。”
“這有多危險,你不知道嗎?”
一向看起來溫婉知性的李紅葉是真急了,如果任寧被人幹掉,那她這麼多年不是白等了麼?
最後那一句,她幾乎是用吼出來的。
法寶不同於靈器,靈器可以搶,法寶因為可以化於無形,一般情況下很難搶。
但,有一種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方法:殺了法寶主人。
就像……就像玩遊戲時那樣,打怪掉裝備。
被對方這麼一吼,任寧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該怎麼說了。
難道說“我有蓮花化身,我比別人多三條命”?
又或者說“我可以隨時求師父救命”?
這些可不方便說。
其實剛開始時,被李雪萍那麼一說,他還真的有點擔心,只是後來慢慢的想明白了,自己擁有這麼多底牌,應該問題不大。
李紅葉見任寧不說話,咬了咬牙,說道:“這樣,我跟你簽訂一份契約,一個月......不,三個月,三個月內我做你的護法,時間一到自動解除。這樣你總該相信我了吧?”
護法契約,這個具有很強的約束力,可以保證身為異類的護法絕對無法傷害被保護者,甚至在被保護者有危險時,契約會讓護法拼了命的上前去保護。
這個和一般的靈寵之類的契約不同,不是主人與寵物的關係,也不是主僕契約那種主人和奴隸的關係。
反倒是有點像......僱主和保鏢的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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